今年初我们接了一个英国设计公司委托的一笔逾期应收账款催收,债务方是北京的一家餐饮企业,我对这个案子的非诉催款不太看好,因为债务方公司已诉讼缠身,被执行标的有上百万,债务方老板本人也被限制了高消费并封了银行账户。我对案件的预判也一早就告诉客户了,客户还是希望我们尝试收一下,反正不成功不收费,多一点尝试多一条路。我们就签了合同,拿了授权委托书,感谢来自大洋彼岸的信任!
疫情对餐饮企业经营的打击是毁灭性的,这是众所周知的,因此,这家欠款的餐饮企业也是拖拖拉拉直到4月份才开始复工,我们的正式催款就从4月份开始。债务方起初态度不错,表示知道这份设计合同,印象中可能还欠点钱,但是自己不是财务,需要财务上岗后仔细核实付款情况及工作量,再做决定。核实账务需要时间?听起来也合理,我们给了她一周时间,之后一周又不太够,又继续给了她一周时间。期间我同事也不断的在跟债务方沟通,了解债务方的最新情况。我同事对案件的判断一直都是比较乐观的,他们认为债务方在核实账目之后,自然能给个付款意见,最坏的打算是要求打折。我不同意他们的观点,因为,客户已经提供了她跟债务方的催款记录,上面债务方明确承认客户的欠款金额是多少万,扣掉催款记录上提到的两次付款,余额与客户授权委托书上的金额一致。除非债务方拿出证据证明客户的工作量不满足要求,或者债务方有其它的付款记录但客户没有从欠款金额里扣除,否则债务方就是在拖延时间,逃避债务。客户提供的是酒店的室内设计服务,而合同中约定的那个项目酒店已成功开业,如果客户室内设计没完成,你怎么施工深化装修完成的酒店呢?而且之前双方的邮件微信沟通中,债务方从没向客户提工作量问题,等第三方催款介入了,债务方又折腾这么多事,无疑就是故意拖延。
果然不出我的意料,上周债务方终于理屈词穷,没理由再拖延了,在我同事已多次约面访遭她多次拒绝之后,债务方亮出了自己的真实意见 “我认为设计公司的工作量不够,我之前的付款已经足够设计公司的工作量了,我认为无需再付款了”。我同事立即告诉债务方,“您说他们工作量不够,请拿出证据来。”债务方继续打太极,“我先整理一下,回头发给你噢……”需要提醒读者的是,不要以为现在赖账的债务方都是破皮无赖型赖账,像这种文明赖账的债务方不在少数,而且很多公司的职员就是他们公司对外赖账的帮凶。
这个案件的运作催收还在继续,近期我们计划安排与债务方的面谈,当面核对工作量及付款情况。我们会加大力度催款,即使案件收不回来,也要尽到我们的全部努力。今天大家讨论案件时,关于这个案件的走向,有一个同事说,如果客户不同意折让点钱,这个案件应该没希望。我说,客户已完成的工作量,凭什么折让?客户有完全的权利可以处置他的债权,谈判催收催不回来,客户还可以考虑法律途径,诉讼、仲裁都可以,或者还有其它极端的手段,客户手里有很多牌没打,又不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,凭什么折让?明明自己十分有理有据的债权,凭什么随意折让?难道就因为债务方耍赖皮,不想付款?这个社会的规则不是这样的,不是你赖我就要让着你,而是,你赖我总会想办法收拾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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