催款不是一个良心唤回的过程,催款的关键在于施压。我认为,解决国内目前这些频发的债务问题的前提是法律的健全,法律是施压的准绳,只有法律对一些失信、赖账行为的惩罚力度够大,大家在自己催款时才能顺利解决,不必由非诉拖到诉讼,由充满期待的执行拖到不了了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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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便于说明我的观点,给大家以实际案例讲解一下,企业欠款因素太复杂,为了简单明了地讲好故事,就讲一个我帮我家掌柜催工资的事。2018年我家掌柜在一家公司离职之后,四万多的工资报销一直没结,他自己催了半年多时间,一分钱没要到。我在跟我家掌柜谈好催款的报酬之后,开始帮他催款。
我介入的时间是中秋节前,2018年9月17日下午3点多,我就给他老板发了第一条短信:
“ X总,您好!我是XXXX我想跟您沟通下他被拖欠的工资,报销一事。作为一名有执照的法律工作者,我一直建议他不要等,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但他感念您的赏识,顶着经济与心理上的双重压力,一直坚持在等。款项逾期已半年之久,在其他同事得到部分偿付后,他依然一分没有收到。在这一点上,我看不到您的诚意。贵司应收有问题可以有很多种解决方法,不能以此为由拖欠员工的工资。我希望在中秋放假前,他可以收到他全部的欠款。如果还没有到账,中秋后第一个工作日,我们将开始劳动仲裁,之后一审二审我会会打到底。除了拖欠的这部分款,其他例如经济赔偿金之类的权利我会一并主张。即使贵司账上没钱,我也会让法院查封账户,上失信人。为避免诉讼带来的讼累,建议您权衡利弊,尽快履行还款义务,不要等双方法庭相见,到时大家都不好看。”
短信发过去的一个小时后,很快他老板让公司的一位管理人员电话联系我家掌柜,要了一下拖欠的金额,让他发给X总。我家掌柜发完短信,我给他老板当天发了第二条短信:
“X总,您好!XX的工资,差旅费拖欠数目,刚刚已经给您发短信了。数目我们已经核算过,如果有错误,可以沟通。但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抹零,平账。您不必请X总(上文提到的另一位管理人员)跟他谈扣减,没有任何商量的空间。XX之前给了您时间和理解,但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与理解。中秋前款如果没有结清,我们将采取法律行动。”
我发完第二条短信的三天内,没有再收到我家掌柜老板的消息,于是我在2018年9月20日给他发了第三条短信:
“X总,早上好!提前祝您中秋节快乐!距离中秋放假还有两天,款项依然没到账。如果最后两天依然没收回我们的“应收”,节后我们将主张包括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,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内的所有合法权益。您可以咨询律师,了解下贵司官司的胜算。如果律师告诉您,我是危言耸听,请忽略这最后提醒的短信。节后请静候开庭通知,一旦开始法律行动,我们不接受调解,提前感谢一下您的慷慨!”
发这个短信时,我已做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欠款的心理准备,我对解决这笔欠款的期望是短平快的拿到钱,我平常工作要处理客户的企业应收账款委托,不想在这几万块钱上耗太久,因此我在非诉和解阶段只是通过短信传达了我的主张,没有主动跟他老板进行电话沟通。当时的计划是先礼后兵,采取法律途径之前我先跟他老板打个招呼,如果他老板愿意谈那就谈,不愿意谈,那就法律途径处理。
之后几天,没有他老板的消息,我家掌柜有点沮丧,我说沮丧啥,应该高兴才对,你老板这是给你送钱!而且送的不是小钱,我给我家掌柜算了一下通过法律途径他预期可以拿到的钱,他的心情也不那么沮丧了。
国庆假期我们没在北京,在国庆节假期的最后一天,我的手机上收到了他老板的短信回复:
“您跟XX都不接电话!我已到北京!” 我家掌柜看了短信很意外,他老板长期在南方,北京公司是之前交给另一位管理人员打理的,为了解决工资的事,他老板还专门跑到北京,还是有点出乎我们意料,不过这也体现了我前期催款施压的力度很到位。拿钱有望!于是我俩改签了高铁票,当天赶回北京跟他老板谈了几个小时,当场达成了一致意见,他老板立即转账了一万元,表示诚意,剩下的欠款一周内付清。
以上案例中,我之所以可以帮我家掌柜收回欠款,是基于《劳动法》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强有力的保护,如果法律没有这么强势的保护,他老板完全可以有恃无恐。其次,他老板愿意解决欠款的关键原因在于他在意公司,如果他放弃了公司,认为破罐子破摔无所谓,那我再懂法,也很难那么快就收到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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